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俄新網報道,烏克蘭國家安全局於當地時間2日宣佈,對“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”和“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”舉行的“大選”進行刑事立案。
  當地時間2日,自行宣佈成立的“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”和“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”舉行“共和國領導人”和“議會”選舉。
  烏克蘭安全局當天公佈聲明稱,“烏安全局對所謂選舉進行刑事立案”。
  烏克蘭安全局稱,該局根據《烏克蘭刑法》第109條第1款規定的“使用暴力更改或顛覆憲法制度或奪取國家政權的行為”的犯罪特征,對選舉進行立案。  (原標題:烏克蘭安全局對烏東部“大選”刑事立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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